其實網誌換過來pixnet的原因並不是完全正面的。
其中一部份是為了不想讓某些人看我的文章。
剛剛嘗試著google自己的帳號,卻發現還是可以連到這裡來,真是著實不爽。
想必是語法裡面還留著我之前的帳號。
心一橫,把以前在無名的文章都刪了!
反正舊文再回去無名看就有了。
但是刪到一半卻停手了。
「我在幹麼?我在躲他嗎?我為甚麼要躲他?我有做甚對不起他的事嗎?」
我沒有,所以我不應該躲。
見鬼了,真的要躲的話,也不該是我。
他來了,又如何?
他看到我的文章了,又如何?
是會少一塊肉?還是骨頭會痛?
「都不會,可我就是不爽!」
嗯,然後呢?
再搬去別的地方嗎?然後呢?
所以我決定,就這樣了。
我就站在這裡,做我的事,過我的生活,寫我的心情。
None of your business.
ps. 其實刪文章的時候我也被自己嚇了一跳。
原來我可以為了某個目的這麼不擇手段。
即使是自己3年多來累積的文章,也不手軟......
突然覺得這女人有點可怕啊.....= =
pps. 分享「喬巴躲錯邊」一圖。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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